德州一戴手銬竊賊警車上掏出槍射傷頭部
【僑報編譯巴斯聞1月8日報道】得克薩斯州警方周日說,一男子在得州一個購物中心因偷竊商店物品而被捕。他被戴上手銬後,被押入警車,但他卻掏槍射中了自己的頭部。
據《紐約每日新聞》(NEW YORK DAILY NEWS) 報道, 臨時警長曼利(Brian Manley)披露,在周日中午時分,奧斯汀警察聞訊趕到巴頓溪購物中心(Barton Creek Mall),將一名男子逮捕, 因為他涉嫌在商店中行竊,並擁有某種管制物品。
曼利說,該男子身上沒有身份證,年齡可能在17 歲到23 歲之間。
在該男子被拘押期間,警察發現嫌犯可能有身負重罪逮捕令。警察接著給他戴上手銬,把他押入警車內,並準備把車開回警察總部。他們準備在那對他進行指紋鑒定。
在6 分鐘的開車過程中,嫌犯稱他有自殺想法。警察問他是否帶有武器,該男子回答說:「是的。」
接著,該嫌犯在仍然戴著手銬的情況下,設法從腰間拔出一把手槍,並朝著自己的頭部開了一槍。
緊急救援人員將該嫌犯送往布拉肯里奇大學醫學中心(University Medical Center Brackenridge)。他的傷勢有喪命之虞。
整個事件都被攝像機記錄下來。警局內部調查機構將對此事進行調查,以確定負責押解的有11 年資歷的老警察是否在整個過程中遵循了相應的規定。
(編輯:張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