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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 華裔黑幫老大玩弄FBI近20年 黑白兩道通吃 任重案組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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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一些長期身在華人社區的華人來說,林星(Xing Lin,音譯)和鄭錢(Qian Zheng)的名字並不陌生。

他們都曾是唐人街昔日黑幫「大佬」,林星是法拉盛「新天.上人間」卡拉OK廳命案主犯,鄭錢則是布碌崙八大道「鄭氏」黑幫案頭目。

兩人都曾以血腥案件「聞名」華社,林星在2014年被判終身監禁,鄭錢在2017年被判入獄9年。但最新消息是,鄭錢已經獲釋,林星也成功上訴推翻了「終身監禁」的判決,稱他原先的勒索行為不構成暴力犯罪,他於今年早些時候被重新判處27年監禁。

《紐約郵報》6日獨家爆料兩案之間的聯繫,原來兩案不相關,標題就叫:《一個「碰不得的」唐人街線人如何玩弄NYPD和FBI近20年》。

2015年12月15日,「鄭幫」的八名成員由聯邦重拳掃蕩一舉抓獲,被控毒品走私、敲詐勒索、經營非法賭檔、教唆攻擊等13項重罪,江湖人稱「Cash」的頭目鄭錢,2017年1月認罪後,同年在紐約東區聯邦法院被判入獄九年,該華人幫派終吿一段落。

然而最新揭露的法院文件顯示,1998年至2005年,鄭錢也是紐約市警重案組及聯邦移民調查組的長期線人,曾告發華社多起重罪案。

2007年,鄭錢經營一家長巴公司,同時向執法部門揭髮長巴業的勒索、各方勾結、香煙走私相關罪案。

2009年,他向警方告發一個出售非法停車證的地下夜店。

2014年,他密告109分局警員涉嫌勒索他的「商業夥伴」,致使該分局的三名警員被捕。此外他也充當聯邦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的線人多年,提供各類人口販賣、走私、洗錢等情報。

鄭錢所告發最轟動的案件之一,為2004年的法拉盛夜總會槍擊案,經營長巴公司的林星,涉嫌夥同別名為「小北京」的手下趙浩(Hao Chao),向他的同行及仇家鄒長勤攜槍尋仇,趙浩聽令向鄒開火,打光子彈致其當場喪命,他身旁的華裔女服務生被殃及中彈喪生。

鄭錢向警方提供目擊證人的名字及聯絡方式,促成林星被捕,並在2013年判無期徒刑。

但鄭錢除了線人身份外,同時還是幫派大哥。

雙重身份只是為了自己的「黑幫事業」開路並對付仇家。

每個人都知道他是線人,他只選擇對他有利的線索報告警方,這讓他成為了名副其實的”黑白兩道通吃”。

除此以外,他依舊是那個黑幫大哥,做的都是走私毒品,非法賭場,收保護費的「生意」。

告發犯下類似罪行的對手卻從來都是馬上報告。此外,聯邦移民及海關執法局,還「幫助」鄭錢獲得在美工作許可。

當鄭錢於2015年被捕時,他還持有一張新澤西州警察工會的卡。文件指出:「被告可能打算在遇到執法部門時使用這張卡,試圖避免逮捕和起訴。」

當時有近50人的龐大親友團坐滿了觀眾席兩側,量刑前還有多名親友致信法官為鄭錢求情,聲稱鄭如何幫他們出手「解決難題」。

當時聯邦法官阿默(Carol Bagley Amon)直接了當地說,雖然鄭錢早年曾與相關部門合作,但如果他一邊合作,一邊選擇繼續犯罪,那麼他的合作絲毫不能為他加分,反而罪加一等。當時鄭錢聽聞宣判後,抬頭仰天嘆了一口氣。

鄭錢在服刑近七年後,今年9月根據《第一步法》(The First Step Act)從監獄中獲釋。這個法案是政界人士多年來倡導的產物,目的是減少不必要的刑期和改善聯邦監獄的條件。

現年50歲的林星改判後,預計於2034年獲釋後會立即被遣返。

本文由【休斯頓生活網】整理編輯,原文轉自加拿大加新網,若有侵權敬請聯繫我們;圖片取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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