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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克薩斯州參議院批准全州範圍內禁止無家可歸者紮營

德克薩斯州參議院周四通過了一項法案,無家可歸者禁止在整個德克薩斯州紮營,這是對奧斯汀市的回應,兩年前,一項類似的地方禁令在兩年前被選民要求實行。

1925年「房屋法案」規定,在未經批准的公共場所露營是C類輕罪,最高可處罰款500美元。該法案要求執法人員將無家可歸者帶領到當地的收容所或非營利組織。

眾議院本月早些時候通過了這項法案。上周四,參議院通過了第28-3號法案,同時通過了兩項修正案,並將該法案發回眾議院,眾議院可以接受修正案並將其送交州長,也可以將其提交給一個會議委員會,以解決兩院之間的分歧。

如果該法案成為法律,它將標誌著共和黨領導的州政府推翻地方法令的最新例子。

城市不能不實行這禁令,但它允許現有的禁止公共露營的地方法令繼續存在。

本月早些時候,57%的奧斯汀居民投票決定再次恢復這座城市的禁令。兩年前,市議會取消了這一禁令。批評人士稱,這一舉措引發了整個城市帳篷的激增。據估計,去年約有1萬人無家可歸。

阿博特譴責奧斯汀市議會取消禁令的決定,並要求立法機構拒絕向那些不禁止這種營地的城市提供州補助金。

議員們表示,他們希望該法案將幫助無家可歸者擺脫無家的處境。

周四,參議員們通過了兩項修正案,禁止城市將公園變成宿營地,並從法案中刪除「逮捕」這個詞,試圖澄清該法案並不是要把人們關進監獄。

州參議員莎拉·埃克哈特周四,唯一一位反對該法案的參議員奧斯汀說,她認為該法案在支持德克薩斯州無家可歸者的方面做得太少了。

埃克哈特說:「我理解這個機構向奧斯汀市發出強烈信息的願望。」「我不會為奧斯汀市在沒有計劃的情況下取消露營禁令而辯護,因為它並沒有幫助這些窮人找到回家的路。但我也不能支持全州範圍的紮營禁令,因為這項禁令無助於幫助這些窮人找到回家的路。」

但德克薩斯無家可歸者網路的總裁兼首席執行官埃里克·塞繆爾斯(Eric Samuels)表示,一項全州範圍的禁令將導致無家可歸者變得更隱秘,損害他們與執法部門之間的信任,並對該州最弱勢群體之一處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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