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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克薩斯州的選舉將如何改變?會不會變得更加嚴格?

和全國的共和黨人一樣,德克薩斯州的議員們正在推動對州投票法進行全面的修改,包括對選民如何投票和何時投票的新限制。

丹·帕特里克該法案已經在參議院獲得通過,並等待眾議院採取行動。這項廣泛的立法涉及幾乎整個投票過程,特別是為了縮小地方官員控制投票的範圍。它限制了早期投票規則和投票時間,限制了選民收到郵寄投票申請的方式,並對不同城市郡的投票地點的分布進行了規定。

原來的法案已經在很大程度上發生了變化,法案修改後又刪除了一項規定,該條款要求一些選民提供郵寄投票的殘疾證明。但這份38頁的法案仍將對德克薩斯州選舉進行一套廣泛的改革和有了新的規定。

Sb7還試圖取締哈里斯郡去年提供的那種通過投票投票的方式,要求在建築物內提前投票,而不是現行法律規定的「固定結構」。它還禁止投票站設在「帳篷或其他臨時移動建築或停車場、停車場或主要為機動車輛設計的類似設施」。

哈里斯郡首次在2020年夏季的初選決選中測試了通過開車投票的情況,爭議不大,但它在11月大選中使用了10個通過開車投票的地方,受到了共和黨的嚴格審查。

這個郡的投票地方大多是在大帳篷下建立起來的。選民留在車內,出示照片身份證,並在攜帶型投票機投票前核實其登記情況。

共和黨人認為,這些安排相當於非法擴大所謂的路邊投票。在德克薩斯州,這是一個長期可用的選項,可以容納那些在不冒健康風險或沒有某種形式的個人援助的情況下無法進入投票站的人。在這種投票方式下,在投票站張貼的標牌通常會通知選民按門鈴、打電話或按喇叭請求路邊的幫助。

開車投票在哈里斯郡很受歡迎,有十分之一的早期選民在駕車地點投票。一名保守派活動人士和三名共和黨候選人在這一過程中提起訴訟,但未能說服一名聯邦法官放棄近127,000張選票。當時的訴訟確實導致了選舉日的10個驅動器中的9個自動關閉,投票已經被要求在建築物內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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