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者福音!德州新規要求房東必須告知租戶洪水風險
從 1 月開始,房東必須遵守一項新法律,告知租房者房屋可能面臨的洪水風險。
由德克薩斯州眾議員阿曼多·沃勒 (Armando Walle) 起草的法案,於今年夏天由州長格雷格·阿博特 (Greg Abbott) 簽署。
「我們想要做的就是賦予社區權力,賦予租戶權利,其中一項權利就是讓租戶知道,他所要租住的房子是否曾經被洪水淹沒過。」沃勒說。
該法案要求,房東必須告訴租戶房子的潛在危險——你所要租住的房子是否處於 100 年一遇的洪泛區,以及過去五年是否曾被洪水淹沒過。 它僅適用於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簽署或續簽租約的租戶。在 100 年洪泛區擁有某些高架房產的房東可豁免。
「哈里斯縣一半以上的人口都是租房者。」沃勒說,這意味著新法律將產生廣泛的影響。
洪水警告需要在租約簽署之前或期間向租戶發出書面通知。
Brays Bayou 附近的租房者自 2016 年以來已經 3 次遭遇嚴重洪水,他們表示,這項新法律是一項很好的保護。
「我很高興聽到這個消息,該法律對租戶有很大幫助。」丹尼爾·奎羅斯說。
「人們需要知道,也必須知道他們即將租住的房子可能承擔的風險。這就像買一輛二手車,你不知道它是否被淹過,直到你開車,這就會增加你的行車危險。」鮑勃卡爾弗說。
兩年前,Tammy Goodall 搬進了 Brays Bayou 街對面的一套公寓。
「洪水爆發時,我看著河口一路爬到山頂,就像從我的公寓里可以看到水一樣,非常的具有壓倒性,非常的可怕。」Goodall 回憶道。
房東從未告訴 Goodall,她的公寓位於一個 100 年一遇的洪泛區,有可能面臨洪水的風險。
「不,他們(房東)沒有告訴我們,我對此一無所知。」Goodall 說。
這種信息的不對稱,正是州眾議員阿曼多·沃勒 (Armando Walle) 試圖改變的地方。
如果承租人在 1 月份的新租約中未收到此警告並遭遇洪水,法律允許承租人終止租約。
「如果租戶沒有收到警告,租戶就可以解除租約,並收回違反租約的費用。」沃勒說。
沃勒說,這項新法律使租房者與已經享有這種保護的購房者保持一致。
休斯頓人報告洪水最多的地方
從休斯頓東北部的部分居民到全縣的房主,311 求助熱線在去年收到了近 1,300 起與洪水相關的求助。
根據休斯頓市 311 過去 12 個月的洪水數據,金伍德地區是 2017 年哈維颶風期間受災最嚴重的地區之一,投訴數量最多。